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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耀廷教授主講「香港的法治文化--回顧與前瞻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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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shp
2008-10-16 17:07
# 1
[center]香港民主政治發展講座系列(二)
香港政治研究學會、香港人文哲學會、思考學園合辦
「香港的法治文化--回顧與前瞻」[/center]

講者:戴耀廷副教授
講者簡介:
戴耀廷,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。主要的研究範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、比較憲法、人權法、人權教育、公民教育、法律與宗教、法律與管治、法律與政治。曾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、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、中央政策研究組非全職顧問(2007)。於2001年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榮譽勛章。

講座內容簡介:
香港的法治體制及文化的發展路向
法治的發展可分為四個層次或發展階段。這可以用十六個字來表述:「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以法限權、以要達義」。
「有法可依」:要有法治就必須先有一些合符質量要求的法律。
「有法必依」:法律成為了執政者的主要管治工具,以法律來達到管治的目標。
「以法限權」:法律進一步會規限執政者的權力。公眾亦可透過不同的限權機制來規限政府的權力。
「以法達義」:法律成為了實踐公義的功具。公義可包括三方面:一、人們的基本人權如言論自由、結社自由、集會自由等自由得到保障。二、市民享有選舉代表他們管治社會的政府官員的政治權利。三、社會中的弱勢社群能享有最起碼的社會資源。
每一階段的發展不單需要體制的建設,更要有相配合的法律文化。
講員會依此法治發展的框架,分析香港法治發展所達的層次或階段,及初步剖析香港法治文化的狀況。亦會展望在未來,法治在香港的體制建設及法治文化建構所可能面對的挑戰。

日期:10月27日星期一
時間:7:30pm~9:45pm
地點:九龍東京街恆邦商業大廈五樓506室(長沙灣地鐵站A3出口轉左直行)

※本講座除講者主講及學者回應外,亦設有台下討論環節,歡迎有興趣者出席參予討論。欲免向隅,請早入座。

[ Last edited by hkshp on 2008-10-22 at 11:32 AM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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