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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5-29 10:35 sinta
港大前文學院長涉8淫2下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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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報訊】香港大學文學院前院長李鍔,涉嫌在酒吧及咖啡室先後八度非禮兩名女下屬,昨日開審。首名事主昨帶淚作供,指李在其任職教育機構擔任執行校長及校董局主席期間,對她「毛手毛腳」摸大腿、腰和臀,將下巴放在她肩上,甚至強吻面頰,又逼她飲酒。她怕得罪在學術界有影響力的李,惟有就範,而李撫摸她後更問:「夠唔夠錢使?要唔要使我啲錢?」事主曾向上司投訴,但對方指李是學者,應不會「亂嚟」。
記者:蔡曉楓

現年73歲被告李鍔,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教育學院教育建設委員會主席,原被控七項非禮罪,控方昨加控他一項非禮罪。控罪發生於07年至2010年,其中六項涉及事主X,餘下兩項則涉事主Y,李不認罪。
開審前兩名事主表示害怕作供時見到被告,會影響情緒,獲准在屏風後作供。39歲擁有碩士學歷,未婚的X供稱,她在一間教育機構工作,負責將機構升格為可辦副學士課程的社區學院,而李當時任執行校長。X指,她知李已婚及有兩名子女。
07年2月至3月某日,她初次應李邀約,到萬麗海景酒店咖啡室傾公事。X指她修改文件時,李將手放在膝上,挨近她,用手背撫摸其大腿數下,當時她身穿短裙及絲襪。X縮開,李重施故技,X再避,李才停止。翌日X向男上司投訴,對方感愕然,但指李是學者應不會「亂嚟」,着X「自己小心啲」。

事主哭訴:李將下巴放肩上
09年12月16日,李已成為校董局主席,約X到一間酒吧談公事,X指李喜歡在辦公室以外的地方談公事,故約她到酒吧並不出奇。惟X在憶述事件時,情緒變得激動,須一度休庭。X哭訴李將下巴放在她左肩上,雙手同時撫摸其腰背及右上臂,她縮開,不敢作聲,兩人傾談一會後離去。
至2010年1月5日晚上,李又約她到怡東酒店的酒吧,X指兩人談了一會公事後,李將其酒杯推到X的嘴,要她喝下他的白酒。她表示機構資歷較新,而李在學術界有影響力,怕得罪李影響機構,於是勉強呷了一口酒。與此同時李伸手撫她臀部,之後問她:「夠唔夠錢使?要唔要使我啲錢?」X說:「唔使,我夠錢使。」
其後李在酒店電梯大堂將X拉向他,X感到李撫其臀部,她失去平衡,覺得李欲吻她的嘴,轉過面閃避時遭吻面頰,恰巧有女途人經過,李才放開她。聆訊今續。
案件編號:ESCC176/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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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港大文學院前院長李鍔被控八項非禮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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