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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-7 17:24 sinta
潘g蓮 - 潘G蓮搞援交 「沒露點不起訴」

潘g蓮  

[font=Tahoma][color=#333333][size=15px][b]潘g蓮[/b][/size][/color][/font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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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的林姓電腦工程師,上網找自稱擁有G奶、化名「潘G蓮」的陳姓援交女,兩人交往兩個月後,林男良心發現向妻自首,林妻一怒提告妨害家庭;但因林妻後來對兩人撤告,新北地檢署也認為陳女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,昨將兩人不起訴。
妻原諒 人夫也獲不起訴

記者上網查詢,發現真的有不少網友在分享潘G蓮的訊息,打著「茶杯32G/168CM/58KG」驚人身材,張貼遮胸照、身穿黑色情趣性感內衣的養眼照,並刊登「茶資4K/2H/N」資訊,意者須先跟她接洽,完成認證。

據了解,33歲已婚林男長相斯文俊秀,在國內一家上市公司擔任電腦工程師,為了尋求刺激,100年4月上網路論壇找到現年35歲的「潘G蓮」陳姓援交女,約定以4000元代價到陳女的中壢住處進行性交易。

兩人相見,陳女發現林男長相、談吐都是尋覓已久的夢中情人,雖知他有家室,卻主動開口「和我交往吧,往後不用錢」,後來兩人陸續發生7次性行為。

林男與陳女交往兩個月後,自覺對不起深愛他的妻子,主動向妻招認出軌,林妻氣得怒告兩人妨害家庭;而陳女因在網路刊登性交易訊息,警方另依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函送。

陳女開庭時,否認透過論壇尋找性交易對象或散布訊息,強調想跟她交友的人可透過電子郵件與她聯繫,她了解對方身分資料後,會再另外加MSN好友,林男陳述內容與陳女相近。

因林妻事後對兩人撤告,加上檢察官認為,陳女並無對不特定人散布、播送、刊登,照片也無露三點情況,未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。


潘g蓮   引用:[url=http://hotlink.go2tutor.com/content.asp?id=7333&keywords=潘g蓮 ][font=Tahoma][color=#333333][size=15pt]潘g蓮 [/size][/color][/font][/url][font=Tahoma][color=#333333][size=15pt] - 潘G蓮搞援交 「沒露點不起訴」[/size][/color][/font]

2014-1-8 16:39 qq4481851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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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-10 15:13 er36f4t3
人生匆匆-把握當下,支持鼓勵~事事如意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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